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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哲固執地道:“鄧主任,如果你執意如此,我現在請求辭職。”
鄧學明半天沒回過神來,敲着桌子道:“馬哲,你在大地的情況我瞭如指掌,到現在爲止你沒有接過一起案子,以你的資歷和能力有把握能打贏嗎?再者,你如今是金盾的人,就應該有集體觀念,你這樣搞要得規章制度幹什麼?用辭職來威脅我嗎?”
馬哲寸步不讓,道:“鄧主任,且不說受害者和我是什麼關係,但凡有點社會良知的人你忍心和她收取高昂的費用嗎?你知道不知道受害者如今是個精神病患者,還需要鉅額的費用等着治病?我是沒接過案子,但不代表我沒有能力。我這麼做,不是爲了自己,而是爲了良心,也是爲了金盾。如果這場官司打贏了,金盾的知名度不也打出去了嗎?”
眼看着一起大案落入旁人之手,鄧學明頗爲心疼。可他惹不起站在面前的馬哲,畢竟他父親至今身處要職,指不定將來有用得着的地方。過了許久道:“這樣吧,我可以答應你的條件,但你也必須答應我一個條件。”
“說吧,我洗耳恭聽!”
鄧學明從抽屜裏拿出一份合同遞給馬哲道:“你我都是懂法之人,也不必拐彎抹角。這是勞動僱傭合同,合同期限是三年,你先簽了。”
馬哲愣在那裏,道:“這是什麼意思?”
鄧學明道:“既然你來了金盾,就是金盾的人。我不希望這裏是酒店,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