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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米爾想了想道:“你不是帶着筆記本電腦嗎?可以連線嗎?”
“應該可以。”
“好,到時候你強行連線舉證。旁聽席上坐着那麼多記者,法官不敢明顯袒護。”
馬哲趕緊與父親打電話溝通,再次開庭時,按照斯米爾先生的提議強行舉證,法官的臉陰沉着,而對方更是情緒激動,指責這種舉證方式無效。
迫於壓力之下,法官還是採納了。白凡在電腦那頭老實交代了一切,是他瞞着孟瑤代簽的這份合同。此消息一出,局面立馬扭轉乾坤。
進入辯論環節,馬哲漸漸進入狀態,與對方脣槍舌戰,據理力爭。到了最後陳述環節,他道:“法官大人,對方律師,我可以亮明我的身份,孟瑤是我妻子,她爲了夢想背井離鄉漂泊到巴黎,拿出了像樣的設計作品在全球贏得了消費者的認可,爲夏娜爾公司賺取了鉅額回報,但對方的做法着實讓人汗顏。”
“首先,作爲一家國際大公司,在用人環節很隨意,存在很大漏洞,讓一個經濟詐騙犯進入公司,難道你們不調查他的情況嗎?其二,管理混亂。白凡作爲貴公司的金融顧問,居然參與到項目當中,這是一個大公司所爲嗎?其三,我雖然不是法國人,但這段時間認真學習了貴國法律,而你們違反了勞動法,我不知道那個條款違約要五倍賠償,這是一個大公司的態度嗎?”
“我和孟瑤很快要結婚,而且有了孩子,作爲丈夫,我希望她回到身邊。而不是隔海望洋,苦苦等待,請法官尊重一個妻子和一個母親的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