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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光去到大山鎮看到的依舊還是個老樣子,只不過問到胡永波的時候才知道現在大山鎮高新生態園已經進入快要進入投票的階段了,現在差的就是市政府承諾給的錢到位了。一旦到位就可以進行重新規劃,製作預算,然後與開發商協商便可以動工。可是幹過這類的工作的劉世光知道,這個階段說簡單很簡單,說難也很難。往往最花時間的並不知建設階段,而是規劃協商的階段。劉世光估計沒有個三四個月是很難落實的。
晚上藉着機會又請一大批老部下喫了頓飯,可是付錢的時候衆人怎麼都不肯讓劉世光付錢,爭不下的劉世光只好作罷。
回到常陽,又開始繼續當他的民政局長。沒過多久,樓心月那邊終於有了聲音了,說是已經把張心凌找好了位置,是在省組織部幹部二處任副處長,級別爲正處級。
劉世光以前還真沒聽過一個什麼省委組織部裏有個什麼幹部二處,問過樓心月才知道,原來省委組織部下面還有十來個常設機構,其中組織一處到組織五處都是專門用考察各級官員的。
張心凌所在的組織二處負責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級以上市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對領導班子換屆、調整配備和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退(離)休等提出建議;負責對市委組織部長的考察審批和縣(市、區)黨委一把手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縣(市、區)領導班子換屆人事安排方案的審查批覆工作,掌握縣處級備案幹部情況。
考察瞭解市廳級後備幹部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瞭解掌握上述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市、縣(市、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政策,提出宏觀指導的建議。
雖然張心凌的這個位置不能與一些正處級的一把手位置相比,但是組織部可不是一般的部門,張心凌的這個副處長也是樓心月費了很大的周折才幫張心凌給爭取到了。
張心凌調走那天還特意在常陽呆了一天,與劉世光瘋狂了一夜,第二天才去林陽上任。張心凌調出了清泉,這完成了劉世光的一樁心事,隨後劉世光找到何英傑,讓何英傑想了個辦法,把田永軍調到林陽城北區臨正街派出所當了警察。
由於田永軍以前是部隊裏出來的,所以去當警察也名正言順,只不過田永軍還不能直接上任,得先去警官培訓學校學習一個月,但是這都是小事。最主要的是警察這份職業可比司機好的多,兩者根本就無法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