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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鎮提拔,一般剛開始是副鎮長、不是黨委委員、然後一步步往上爬,鄉鎮“三年一小動,五年一大動”,幹部流動、提拔、互調,都非常頻繁。
如果能走得順利,每次調整都能往上走一個格,比如組織委員→紀委書記→副書記→人大主席→鎮長→書記。
如果人有潛力、比較幸運、能力特別強,在每次調動的時候,算上每次都能提拔,那麼在鄉鎮,從副鎮長到書記,也至少要15年、有特殊關係的除外。大多數的鄉鎮幹部,都是在苦苦等着,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在鄉鎮,如果能熬到正科級,那就是非常幸運了,祖墳上冒青煙了。不過,也基本上老死在祖墳邊啦。
比如蕭志祥。
在鄉鎮,如果覺得沒有混頭,實在提拔不上去了,很多從人大主席就撂挑子、回城了,一般在局裏擔任副局長,或者主任科員到老。
比較好的鄉鎮的書記,運氣好的話,回城能幹一把局長,差點的鄉鎮的書記,回去能幹上個局黨委書記。當然,這和人的活動能力有關,有的大鎮的書記,是副處級,如果運氣特別好,能直接晉升,做副縣長、政協人大領導,甚至直接成爲常委。
比如,李林熙,不算運氣特別好,算坐飛機!
在承陽縣,南北差異明顯,南邊是幾個工業重鎮、實力雄厚;北邊是傳統農業鎮、經濟薄弱。南邊幾個鎮的黨委書記都是副處級。
從南邊的大鎮調到北邊,都要升一級,比如在南邊的鎮是鎮長,調到了北邊的鎮,就是書記。如果從北邊的鎮,到南邊的鎮平級調動,這就相當於提拔了。比如從北邊鄉鎮的組織委員,調到南邊鄉鎮任組織委員,雖然職務沒變,但是提拔了,調出去肯定要提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