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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點,林傲雪和秦浩就提前下班。車上,秦浩無語的說道“不就一個酒會嗎,幹嘛非得給我買衣服,我穿這身就挺好。”
“你當酒會是什麼地方,就姑奶奶這這樣的天姿國色都要穿禮服,這代表公司的形象懂不。”林傲雪鄙夷的看了一眼秦浩一眼,她就不懂了,怎麼這麼帥氣的一個人就只喜歡地攤貨。
“我去,我怎麼感覺有點滲人,先說好,這買衣服的錢是我出還是公司出。”秦浩心疼的是錢好不好。而且,在他心裏,最好的服裝就是軍裝,可惜他再也沒有機會穿回軍裝了。
“廢話,買你的衣服當然是你自己出,你一個大男人要不要臉。”林傲雪頭疼的揉了揉太陽穴。
“你說的纔是廢話,雖然我靠臉就能喫飯,但我不屑。這樣,酒會還是你自己去吧,我沒錢。”秦浩果斷的拒絕,一套標準的禮服,夠家裏半年的開銷了,他纔不幹。
不得不說,秦浩不是不懂享受,而是十多年的軍旅生涯已經養成了他節儉的習慣。在軍隊上,再好的衣服出趟任務還不就得報廢。
“我說天下怎麼有你這種男人,別的男人沒錢都要炫富,你倒好,剛收了人家幾十萬,生怕被別人搶走一樣。”
“別把我和那些男人相提並論,我現在只想讓我爸媽住上大房子,用上好的傢俱,讓他們好好的養老,別的我沒興趣去想。”
林傲雪心裏一動,因爲林母身體不好,林傲雪更看中孝順的品質。她發現,這個吊兒郎當,看似不務正業的傢伙優點不少。在這個道德嚴重受到挑戰的社會,孝順,可是不可多得的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