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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烈的一次,是一位聖徒的背叛,他逃到了北美洲,幫助那裏的人建起了一個國度,名爲美利堅合衆國。
細讀歷史就會發現,當時號稱日不落帝國的大不列顛,擁有世界上最強大海軍的超級大國,居然敗在了一羣民兵手裏,這本就是一件很令人不敢相信的事情,那時候雖然有拿破崙在歐洲搗亂,大英帝國卻也不至於如此不濟。
在歐洲的上流社會,只要一提到美國,都會細數到美國獨立之前的狀況,用一句話來形容,美國人的祖先是一羣被流放的罪犯。
而這罪犯一詞,似乎並不只是代表那些被流放的普通人,是什麼讓歐洲人如此念念不忘的覺得美國人都是罪犯後裔?
又是什麼,讓美國在建國第一百三十年後,梵蒂岡才承認美國的存在?卻又死死的咬着美國人是罪犯的後裔?
這些問題似乎很少有人想過,也很少有人知道,更很少有人提及,蒼龍覺得這可能就是那位背叛梵蒂岡的聖徒的原因,有人覺得一個聖徒可能沒有這樣的能耐,但蒼龍覺得並不是如此。
基督教在當時可以說是世界上第一大宗教,即使到現在也影響巨大,除了在少數阿拉伯國家之外,當今世界幾乎所有國家裏都有基督教的信仰,即使如今,每一屆福布斯世界權勢榜單裏,梵蒂岡的那位教皇,都位居權勢人物排行榜的前五位。
在大多數普通人眼裏,一個教皇似乎沒什麼了不起的,他既沒有軍隊,也沒有龐大的財力,可爲什麼會位居權勢人物排行榜這麼高的位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