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神官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邊是唐軍揪着沒有證據的捕風捉影的事,一邊是人被搶回去後,人家那些有辦法的家長,隨便找個什麼理由,讓他們跟着驅逐艦出海,一去就是幾月不歸,連人都找不到。
什麼也沒有的情況,被那些將軍級別的人找到總參去打官司,反咬一口諸如沒有批文、沒有手續、強行闖入中科院祕密基地之類的,那就是一場風暴。
沒錯,兩邊都是軍方的時候,那些瘋狗就不會說你闖軍事基地,會說強行闖入中科院的研究基地。總之一個不好,這就是一件狗咬狗一嘴毛的事。
唐軍也正是這種觀點,不論從什麼方面說,只要把齊天華這羣人帶出去,那就好。
那時不但有籌碼,又更具內衛局特性,通常以爲國家安全爲由,理論上帶走了,只要他老爸不是總參謀長,是連理由都問不到的,沒地方說理,連什麼情況都不會知道。
但是如果弄不好,在人家的地盤上被人家的警衛營抽一頓,不但臉腫了,當事人還被搶回去,跟着以國家軍事任務爲由,送這些紈絝子弟出海。那個時候別說內衛局,就是總參謀長親自過問也沒辦法,除非真有齊天華他們嚴重的叛國罪證。否則,就拿不到人,還惹來一身騷。
目前變爲一個很簡單又很微妙的一個局面,就看當事人在誰手裏。
衝出去,用包括暴力威脅恐嚇在內的各種手段,把他們犯的事形成烙印在心裏,那麼過後放他們回來,即便最終確認,唐軍的理由不是“國家安全問題”,也不會有人聲張鬧事,因爲那本來也就是違法的重罪。
反過來,人被搶回去,他們一但逃跑出海,任何人也無法以沒有證據的“強姦罪”爲由,中止共和國海軍的軍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