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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以前,那種討厭他的那種情緒一不小心又流露出來。
稍微整理了一下,說:“有件事你可能還不知道,他大學剛畢業的時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飯店,他就在我哥的飯店喝酒,幾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業務員,經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回到桂城後,他就會天天來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就叫着一個女人的名字。後來我從我哥哥的嘴裏才知道,那個女人是他的大學同學。喜歡一個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澆愁?能有點擔當不?後來我哥告訴我,他的那個女朋友喜歡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讓她跟着他來小城市受苦,所以放棄了,就整天借酒澆愁,麻痹自己的腦神經……”
可能是很久沒有找到一個傾訴的對象,李靜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來了,聽得潘美蓮一驚一乍的。
不用問,她也知道李靜說的是自己。畢竟那是兩人的初戀,兩人都用情很專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着五年才答應林雪峯的求婚了,也不會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爲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給林雪峯了。
這一切都是爲了他,她提議秋天當林雪峯的伴郎也是爲了刺激他的神經,只要他的一個眼神她就立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禮,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沒有,當時他連一個正眼也沒有給她,好像是從來沒有認識她這個人是的。
這個神經病,他寧願一個人喝苦酒,也不願跟她共飲美酒!
還好意思說她嚮往大城市生活。
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誰不喜歡啊,以前你不是也經常流露出對大城市的嚮往,你只不過是怕別人罵你是白眼狼,纔回到桂城的。
你有叫我跟你一起回桂城嗎?你跟我商量過回桂城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