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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威聽得一臉懵逼,刑警隊長無奈只能用白話解釋道:“就是說,我們現在只是找你瞭解情況,請你協助調查。
等到你需要請律師的時候,我們已經將你定性爲犯罪嫌疑人,把你關進看守所了,懂了嗎?外國電影看多了吧?”
刑警隊長都無奈了,高君在一旁捧腹大笑,嚴重破壞了兇案現場嚴肅又陰森的氣氛。
董明威一定是外國電影看多了,某些大佬一看到警察上門,立刻牛逼哄哄的說:“我要見我的律師。”
在我河蟹天朝哪有這事兒啊,只有被刑事拘留,扔進號子裏之後,警方正式向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之後,纔有權利申請會面律師。
而且,明文規定,警方要在三日之內向檢察機關申請批捕,可以延長一到四天,而檢察機關將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這一來一回就是半個月,其中能發生太多太多的事兒了,當然,我朝人情大國,這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警方因證據不足予以釋放,檢方因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就算在批捕之後,宣判之前,法院還能發還重審,就算證據確鑿,還能特事特辦,因情論處,比如緩刑,監外執行等等,哪怕就算判了刑,還能保外就醫……
所以,董明威這樣的廢二代,根本不用着急,怎奈自己情商太低,說多錯多。
在衆人鄙視與逼迫下,董明威瞬間崩潰,老老實實的交代道:“我們根本不算設計陷害,完全是他咎由自取,是他自己出去票昌,沾染到了花柳病,只是他刻意隱瞞,我們在學校和他同喫同住,很有可能被傳染,另外還有數千名無辜的學生。
所以,我們想組織一次全校教職員工的體檢活動,本來是想教育局只見下命令的,但我爸……教育局說要學校同意,所以今天程佳磊就是去總校和相關領導申報這件事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