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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傍晚,天色黯淡,風裏卷着寒意,不久便洋洋灑灑下起了小雨,繼而雨裏夾着雪粒。
郊外發現男屍的地方,警方拉起了警戒線,數輛警車停在周遭,靠車燈和手電筒照明,刑警和法醫都已來了現場。
距離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十幾米外,就是一條鄉級公路,公路兩旁盡是一人多高的野草,綿延近百米,輕易不會有人扒開荒草進去。
報案的是幾個騎行的驢友,有男有女,其中一個男生內急,爲避開女生才進了草叢裏小解,無意中發現了屍體。
現場勘查以後,可以初步確定死者的死亡時間在兩到三天,身邊沒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這裏應當不是案發現場,兇手是把屍體帶到此處後拋屍。
拋屍地點已經超出了松山派出所的管轄範圍,但恰好仍在原北分局的轄區內。
現場辦案警察看到金旭這位副局過來,也並沒有太感到意外。
“小金來了。”刑偵大隊長慄傑過來打招呼。
“師父。”金旭忙叫人。
他在刑偵大隊待過四年多,後來身體不好,崗位調動去了派出所,刑偵隊裏幾乎都是熟臉,慄傑隊長是他以前的上司兼師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