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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信的結尾處,署名是通達地產,並且加印着紅紅的大公章的時候,田福成徹底傻眼了。這算什麼,這算惡人先告狀啊!萬朋安這是想着要玩一招釜底抽薪,把老子往死理逼的節奏啊。
本來田福成是不想相信這封告狀信的真實性的,他只死死地記得萬朋安的囑咐,只要自己不亂說,就一定不會有事。但是信中提及的諸多細節,徹底的擊潰了他的信心。收取錢財的數目,和萬朋安等人一起喫喝的飯店;事發前在澡堂外小樹林中的踩點,甚至對話;購買美容卡誆騙他妻子的‘嬌顏美容院’留具的持卡人姓名;還有事發後田福成偷偷的在半夜就和萬朋安在他的辦公室簽署的‘同意拆遷意願書’,連把這份協議的簽署時間改成提前半個月這樣的細節都說的特別詳盡……
這就夠了!這還用自己交代嗎?這上面寫的比自己記得的都全面翔實。好你個萬朋安,你想穩住老子的同時,在背後偷偷的捅我一刀,真是狠毒啊。老子落到今天這步田地,已經家破人亡了,算一算賬都是你的傑作,一手導演的。不看在錢的份上,能忍你到今天?現在事情敗露,死了人你小子心虛害怕了,招架不住了,就想給我栽贓扣屎盆子,妄圖把自己摘出來,做你的清秋大夢吧!
劉鴻旭冷眼看着田福成臉上的變化,從陰晴不定到咬牙切齒,最後變成目露兇光,就知道這封信奏效了。林翰把這信拿給自己的時候,可不是原稿,只是電子版的傳到了郵箱裏。爲了儘量把戲演真,他才又找人故意弄了這份手抄本。至於信裏的內容,林翰只是囑咐自己只要做到知情就可以了,不要問爲什麼,哪裏得來的信息。
劉鴻旭見過林翰的神技,但是可不知道他別的逆天異能。只道這是林翰從別的渠道弄來的材料,絕對想不到,這就是林翰自己憑藉着異能和不懈一點一點蒐集整理起來的‘證據鏈’,沒有假手於任何人。事實也證明了林翰對這封信的自信,只要田福成看到這封信,他內心的武裝一定會漸漸崩潰。
在心理作用上看,田福成也非常習慣的‘順理成章’的墜入甕中。他就算是想破了頭,也絕對不會想到信裏那麼多絕密的內容,除了他自己和萬朋安以外,還另有其人如同親歷一般的掌握情況。這個舉報人要不是萬朋安,絕對不會有第二個能說的如此詳細。比如說衚衕外的那片小樹林中,那晚一起去踩點的一共就那麼幾個人。當時深更半夜的月黑風高,這幾個人神不知鬼不覺的只逗留了不到五分鐘就匆匆而去;再比如說,胖嬸前腳才死,他後腳就在萬朋安的辦公室簽署協議,當時可明明就只有這兩個人在場,再沒多一個。
這一切如果說不是萬朋安揭露出來的,打死田福成他也不會相信。也只有萬朋安幹出來是最合理的邏輯,他要是不急於脫身逃罪,也不能來這麼一手了。林翰正是利用了常人無法認同的不可能發生的這種思維,結結實實的給萬朋安扣上了一頂大黑鍋,巧妙的叫田福成信以爲真,從敵人內部瓦解了他們的聯盟,並且絲毫不着痕跡。
劉鴻旭見火候差不多了,接下來的一句話叫田福成繼續心驚肉跳:“這封信表面上看是代表通達地產的,但是我們調查後發現,它出自於該地產公司的一名業務主管,名字叫做萬朋安。現在市局方面傳來信息,有一件命案涉及到了這個人,但是現在找遍他的家裏、單位和經常出入的場所,不見蹤影。按着他在單位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繫,也無法接通。”
田福成的冷汗開始涔涔而下,這小子是說過要躲躲風頭的,可是現在看來公安方面認定那場意外是命案,所以萬朋安才從“躲躲”變成了“出逃”,所以才寫信檢舉揭發自己,妄圖混淆視聽,洗白他的罪行。是了,一定就是這樣的。
劉鴻旭接道:“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萬朋安在這宗命案裏有重大嫌疑,現在他發現苗頭不對,已經倉皇逃竄了。田福成,你自己也未必乾淨!做過什麼不用我們再說了,信上面不是寫的明明白白了嗎?你一定要想清楚,這和你賭博耍錢的性質,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剛纔說過,你有倆條路可以走,要麼你自己說清問題;要麼我們再蒐集下完整的證據,然後叫檢察院和公安局找你說。雖然我沒有義務提醒你這中間的差別,不過司法機關辦案的原則之一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何去何從,你可要自己拿好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