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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寬既然不想扔下自己分管的工作領域,就不得不加倍的討好巴結好江沛元。同時對於培養和江俊傑的關係也非常注重。不管最後的結果如何,江沛元能不能當得上這個發改委一把手,都不能得罪了這父子二人。即便是現在的江沛元,也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常務副,想要黃寬是哭是笑,不過就是翻手雲雨分分鐘的小事一樁。
江大少和黃寬打電話很少用上這樣的口吻。通常情況下一般都是照顧黃寬和給他好處利益的時候居多,開口相求更是少見。所以今天的電話一打完,黃寬就意識到不對勁。看來這個什麼林翰林飛的,對於江俊傑來說,意義非同凡響。是該輪到自己也要下大力度“回報回報”江大少的時候了,只要那個林氏兄弟滿意的話,江大少自然也就滿意了。所以纔有了他臭罵謝鶴鳴的那一通電話,江俊傑把林翰遇到的困難全盤轉述,並沒有給出具體的處理“要求”,只說要給他這位兄弟“滅滅火”。其實黃寬多少還是有點會錯了意。
正因爲江俊傑很少求人,所以這回可算是“求”到他一次了。而事情又發生在自己所在的末陽市這一畝三分地,如果不辦的漂漂亮亮的實在不好和人家江大少交代。此爲其一;其次江俊傑未必說就把這事看的有多嚴重,林翰是機緣巧合的幫到過他和沈雁紫幾次,不過這還不足以促成兩個人之間就能達到了莫逆之交的程度。幫肯定是要幫的,但是不會去下死力。他只是對於林翰氣急敗壞的態度感覺到“好玩”,會是什麼人什麼事能把林大仙氣成這樣?“滅滅火”這句話也就隨口說給了黃寬,並不含有什麼其他強硬的指向性要求。
黃寬想的就複雜多了。聽江俊傑轉述的事情經過,也確實是謝鶴鳴的這個外甥一家在胡攪蠻纏,想要使詐訛人,根本一點佔不到理。雖說就算是林飛先動手打人,但是造成的後果實在是微乎其微,只能說於哲京算是“喫虧”了,可沒有其他什麼實質性的損失。反過來林飛也已經被扣在了派出所,還要面臨着丟掉工作的危險。更何況林飛的哥哥和母親醫院也去過了,賠禮道歉的態度非常誠懇,還要領着傷者做全面的身體檢查,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是於哲京一家自己有理反而幹出了不佔理的操蛋事,死活不肯給林翰下這個臺階,惹得他急了才找到的江俊傑。
事情很簡單,就擺在那裏。怎麼樣能給林翰“滅火”成功?自然是要把於哲京一家收拾的越狼狽越好。現在可不再是利索的馬上出院,不追究此事了那麼簡單了:江大少被驚動了,林翰也被惹的火起,得必須是於哲京一家人反過來給人家“賠禮道歉”,方纔有可能過關。這個思維有些顛覆了,要縣委副書記的親戚明明佔着理,還主動去和外人求饒賣好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誰叫他們遇見了硬茬子了呢?這個頭不低也得低。
謝鶴鳴被罵的稀裏糊塗,隨後才從老領導的轉述中弄清楚了事情經過和裏面涉及到的敏感人物,他馬上就意識到了該怎麼做,喫透了黃寬的意圖。十幾年的相處,別人不敢說,黃寬的心意他還是最最善於揣摩領會的。自己得“大義滅親”了,要嚴肅處理於哲京和謝玉蓮這對不知天高地厚終日裏打着自己的旗號頤指氣使的母子二人了。不管他們是什麼目的,有沒有佔着理。唯有如此,老領導的雷霆之怒才能消散,他上面的敏感人物的訴求也纔會得到滿足。
官場裏的事就是這樣,不通過表象看透其下面隱藏的實質性東西,你就不足以成爲一個“合格”的官員。而有時候的小犧牲、小隱忍也正是爲了謀圖更大的利益和更長遠的安穩。眼前的事,就是個典型的例子。謝鶴鳴沒有絲毫的選擇餘地,他必須得讓黃寬、江俊傑滿意,進而叫林翰、林飛兄弟滿意。相比之自己的妹妹和外甥,算你們倒黴吧,誰叫你們有眼不識泰山,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呢?以後再找辦法補償他們母子二人吧。
既然要讓步、妥協,那就要做的徹底一點。反正這個臉必須得丟,就不如把功夫做足,不但要讓林翰解了恨,甚至要他感覺到自己是在“仗勢欺人”,都不好意思繼續下去了,這樣的效果顯然好過隔靴搔癢,雖然也辦了事但是力度若有若無,叫人一點都不痛快來的好。謝鶴鳴到底是有兩下子的,權衡事件,找到了切入點,從最要害的部分開始做起。首先就是釋放林飛。
派出所放了林飛,不再做任何追究。這就是對林翰最好的交代,用實際行動表了第一個態。謝鶴鳴還特意又給政法委書記王莆元溝通上,請他過問一下案件負責人,既要把人放掉,同時又要掌握住大原則。這也是他的精明之處,如果林飛是一個殺人犯,再是誰要求,他也不敢大膽的做這個主,畢竟原則和底限得保留住。之後就是把電話主動打給林翰,姿態也放的極低,一口把錯全部攬在了自己身上,這是表的第二個態。謝鶴鳴的印象裏,這幾年來就是和招商引資來的外地大公司老闆,能給地方帶來莫大收益的財神爺們對話,也不曾用上這般恭敬十足的口吻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