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塵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陸炯多方查證,又幾次問詢大哥,才搞清楚這個“林翰”,原來就是一個租住在城西棚戶區的窮大學生,也是那天在張棟寵物店所見、以及後來“紅蘋果”歌廳遭遇的那個年輕人。
把人一對上號,陸炯便忍不住有些想法了。
尼瑪的沈雁紫和江俊傑我們暫時是惹不起了,你一個微不足道的窮酸屁民,充什麼大瓣蒜?居然還收集了這麼多的罪證,自己也提供了證詞,這也太有針對性了吧?這不就是恨不得大哥的公司早點垮臺灰飛煙滅嗎?
真拿我們老陸家當落水狗打啊?
陸炯認爲,別說大哥,就是自己和林翰比,那都不是一個層次的,這小比崽子是喫了熊心豹子膽了,敢和大哥叫板,活得不耐煩了。
再想起紅蘋果歌廳那次喫癟,陸炯心裏起了殺機。
他當即就和陸俊表態:“大哥,我要做了那小子,好好解解恨!”
陸俊究竟還是經過大世面的,苦笑着勸弟弟還是算了。已經都出了兩條人命了,現在還沒解決乾淨,再鬧出一條來,這是怕事還不夠大嗎?此爲其一。
其二是,陸炯要是下了這個毒手,江俊傑和沈雁紫也會被徹底激怒,可能就要使出趕盡殺絕的手段。這個樑子也就越結越深,大家恐怕再無一絲迴旋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