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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多了吧。”
大明法律殺牛違反大明律,朱祁鈺除了在大軍動的時候,會宰上十頭牛犒賞,其他都是以豬肉、羊肉、雞鴨鵝肉代替。
牛,是重要的生產工具,在很多時候,比人還要貴。
興安再次俯首說道:“宣德十年初僅一千二百餘人,宣德十年末就到五千人了,正統七年就六千八百八十四名,陛下讓臣清宮,臣去做了。”
“這六千八百八十四庖廚只有六百多人是活人,其他都是查無此人。”
朱祁鈺並沒有懷疑興安在清除異己,也沒懷疑這六千四百餘人,被興安給悄無聲息的殺了。
朱祁鈺上過戰場,一百多斤的肉擱在那兒,好大一塊,清理起來,至少有四個人處理一具屍體。
太常寺庖廚,六千多人到六百人,這不是清除異己,這是大屠殺了。
殺這麼多人沒什麼動靜,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興安有這等輕輕鬆鬆、悄無聲息殺這麼多人的本事,乾脆放他去瓦剌,幾年瓦剌人就被殺絕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