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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喫羊的都知道一個說法:半羊,意思是一頭羊剝皮放血去內臟,再斬去頭蹄,烤制後上桌也不過生前一半重量。
五月左右的羊羔差不多二十五斤上下,上桌就是十二斤,縱然再扣掉不能喫的骨頭,也有將近六斤。
還有羊腹中的菜蔬,兩人哪裏喫得完這七、八斤?
謝鈺道:“給元培他們帶回去。”
馬冰快樂地喫羊。
外皮上抹了醬料,長時間燜烤後形成一層光滑的薄殼,一口咬下去,咔嚓作響,內裏細嫩的肉質爭相擠出肉汁……
她細細品味片刻,稍顯遺憾地搖搖頭,“很好喫,但還是不如在北方喫的好。”
或許北方人喫羊沒有這樣細緻講究的手法,但她卻覺得那是世上最好喫的羊肉。
北方羊趕到內地殺,似乎總帶了那麼點兒水土不服。
謝鈺看她一眼,“馬姑娘似乎很懷念在故鄉的日子,既然如此,又爲什麼要來中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