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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祿律法,姦淫婦女者絞,未遂者流放,若爲幼童,不管成與不成都處以極刑;若對婦女造成實質性傷害,罪加一等。
人證物證俱在,宋推官當堂誇讚張寶珠“有勇有謀,可堪表率”,又叫人先打了黃富五十個板子,數罪併罰,最後抄沒家產,並判處刺配三千里。
流放三千里,乍一聽好像留他一條命,着實便宜了,實則不然。
此去三千里,人犯須得穿草鞋、戴重枷步行,沒一會兒就能磨出血來。那沿途盡是荒郊野嶺,中途還有押送的差役時刻發泄怒火,便是正值體力巔峯的青壯漢子都要折騰去半條命。
而那黃富先中一箭,血流滿地,本就體弱,後來要害處又先後兩次被張寶珠重擊,如今早已腫脹如牛,青紫中透了亮,端的慘不忍睹。
若是別的犯人,或許還會請了大夫來看,但衆大夫一聽黃富犯了什麼事兒,大口啐他尚且來不及,又如何肯醫?
王衡率先表態,“既然沒死,叫老夫去作甚!不去!”
沒得糟踐了那些藥材!
衆衙役啞然,瞧您老說得這話,若是死了,直接請仵作便是……
故而衙役們問了一圈,索性也不費事,便胡亂去醫館買了瓶藥粉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