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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能利尿排毒。”過小帥糾正道:“百利而無一害。”說着又喝了一口白水,指着隔壁屋子裏的程春娜道:“一個沒有發育好的小姑娘而已,拿票子一砸,我就不信她不能乖乖的跟你上牀。你說你,人也不小了,偏偏玩兒什麼情趣。情趣很好玩麼?有這個培養的時間,三五個女人都上過了。”
“你不懂。”潘彥森老氣橫秋的道:“你那叫種馬,濫交。咱這個是談戀愛,格調大大的不同。”
潘彥森的興趣在於苦苦追求的過程,追到手上過牀之後,再棄若敝履。用潘彥森的話說,只有有感情的嘿咻,纔可以的道最大的樂趣,女人的那種投入感與花錢找小姐買來的叫牀聲,決計是不一樣的。
只可惜潘彥森現在得不到最大的樂趣,連退而求其次的小樂趣都找不着了。
兄弟不給力,當大佬的也是光桿司令。小兄弟不給力,也只能是腦海中YY一陣,難以投入到現實之中了。
“格調!你懂什麼叫格調麼?算了不和你說了,我們兩個有年齡差距,有代溝。”潘彥森比過小帥小不到十歲的樣子,從小很喜歡跟在過小帥的屁股後面一起玩打仗啊什麼的遊戲,偶爾也會在過小帥的授意下扒一下下七八歲小女生的裙子爲樂事。原本過小帥的意思是扒裙子就要找那些十三四十四五的小女生纔有看頭,不過潘彥森怕捱打,輕易的不敢出手。
“屁話。我比你多活十年,還不知道什麼叫格調?不懂格調,能把這裏起出這麼動人的名字麼?聽聽,春宵會館,多有意境的名字啊。”過小帥搖頭晃腦的吧嗒吧嗒嘴,品咂一番自己的格調。
“還不如拼爹會館好聽。”潘彥森無動於衷。“簡單直白,比什麼不強?格調這東西,假裝是假裝不來的,哥哥你還是省省吧。”
過小帥表示不服氣,道:“好吧,就算這起名字上面,哥哥做的不夠有格調,但我還是知道什麼叫格調的好不好?你住都市,我住鄉村。你喝酒,我喝水,這就是格調。你看美女,我看白雲。這麼簡單的事情,不要欺負哥哥不懂。”
“我說的是找女人。”潘彥森道:“和你說的不是一回事。找個漂亮妞,就要身心一起俘獲纔算本事,要不然跟挺屍似的,玩兒起來都沒意思。花錢買來的那個就更別說了,假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