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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個漂亮姑娘。很漂亮。穿着11厘米的高跟鞋,後腳跟一落地能刺穿你腳背骨的那種。
姑娘一來,瞧見高犰現狀,站在吉普車外,一蹙眉,“怎麼不給她買蜂蜜水喝?”活像他們小氣。
爺兒們是壓根兒沒把她的話放在眼裏,什麼蜂蜜水兒,還3勺半杯的。我們還有正經事兒要做,這神經病你趕緊領走!
姑娘認定這些當兵的不是人民子弟兵,否則,把人衣服扒光,頭上鼓那大個包,還不給買蜂蜜水兒喝?當然,這八竿子打不着一塊兒的事兒,姑娘,哦,也就是荷蘭妹妹懶得花心思去聯想,她現在只盯着高犰同志,好像要瞧出點她骨頭縫兒裏的東西——聽了半天她的鬼扯,荷蘭妹妹的眉頭蹙得更深了,傾身探進吉普,摸着她額頭上的大包,“怎麼跳到三國了?”然後打開自己手裏捏着的黑色牛皮本,連連翻閱。是的,她身上叮鈴桄榔都是些奇奇怪怪的掛飾,就手裏那牛皮本樸素點,且,麪皮兒都磨破了。
“你現在是——”
“在下袁本初。”
“哦,本初啊,曹賊現在把你逼得好緊啊,”
“是呀,我叫陳琳去罵他了,專門指出他挖墳的事兒,‘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曹cao那小子打仗的時候,摟草打兔子經常盜墓!劉武的墳就是他扒的,盜墓所得夠他軍隊喫三年!”神經病咬牙切齒!
荷蘭妹妹點點頭,“是與曹賊勢不兩立!”應和過後,又突然抬眼望她,“本初,你怎麼不穿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