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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歡點點頭,“嗯,好。”
蕭默從包裏找出了一本本子,翻開新的一頁,根據駱昕寒說的那些,將人物關係列了出來。
“駱昕寒說,李思最後一個電話打給了我父親。”蕭默邊回憶那天晚上的事邊說道,“那晚下着雨,是我爸媽的結婚紀念日,我爸下班後去取蛋糕了,當時還給我打電話……
對了,時間,我記得那個時候在放新聞聯播,新聞正好在報道一個戀-童-癖的案子……”
秦歡拿過筆,將19:00-19:30這個時間寫了上去。
“李思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八點到十一點之間,我爸是在我家附近的手工坊訂的蛋糕,而從我家去李思家需要一個多小時,我爸會被確認爲兇手,是因爲警察在現場找到了半個鞋印,鞋印是我爸的,還有一張蛋糕的單子,上面有我爸的名字。有蛋糕單子,就意味着我爸是取了蛋糕纔過去的……
假設我爸七點半就取了蛋糕,然後接了李思的電話,趕過去她家,九點到十一點這段時間內確實能到……時間沒問題。”蕭默皺起眉,喃喃自語,“……那其他呢?哪有問題呢?”
當時蕭默還小,沒有看過卷宗,對案件的瞭解也不算很多,僅粗略的知道一些,還是從新聞報道里知道的——不論是蕭母還是蕭玥梅,都不約而同地選擇瞞着蕭默,她們希望蕭默能好好長大。
蕭默抿緊脣,因爲對案件不熟悉,他無法找到哪裏有違和的地方,只能晚上回去再找蕭玥梅。
——他需要問清楚案件的全部過程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