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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處理結果很快便有了最終的定論,這個結果,毫無疑問沒有超出林曉彤他們的預料,那就是林峯雖然在出警的時候以外誤傷張琪,但視當時情況複雜,而且張琪持有從歹徒手中所繳獲的武器,並在混亂中發生槍擊的事實情況下,有可能會繼續傷害葉紫軒,情況緊急,未知張琪身份,也是情有可原,所以纔會導致林峯在歹徒與人質的判斷上發生失誤,而且更重要的是,林峯開槍的程序基本符合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條例中的開槍過程。
因爲即便條例中規定警員在開槍使用武器的前提下應該對嫌疑人警告或者鳴槍示警,但是在條例的最後面,卻同樣有一條規定,那就是如果警員來不及警告,或者是警告後很可能會造成更爲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並且依照華夏國的人民警察條例對於警員誤傷方面的解釋,林峯此時並沒有給張琪造成巨大傷害,最起碼張琪還活着,很健康,不時便可出院,並且張琪也沒有追究林峯責任的事實,所以警局給予林峯的處分則是隊內嚴重警告一次,並調離刑警隊職務,警銜降級等等一些看似嚴重,但實際上卻對本身並沒有多大影響的處罰決定,因爲這些不過是警隊內部的處罰,並沒有刑事達到處罰的地步,而且林峯仍舊是警察,只不過降了級別罷了,用不了多久,就會升回來,處分也會因爲各種功勞的出現而抵消……
或許這種處罰其中必定夾雜了警隊方面的個人情感,但是這種處罰卻同樣符合一切已知併合法的條例,是有法可依的決定,並不是真正的徇私舞弊,而這,也就是爲什麼林峯以及林曉彤爲何如此關注張琪的生死,以及張琪能否不追究林峯責任的差別,因爲如果張琪身亡,那麼林峯所要面對的,就是一次嚴重的誤殺,知法犯法的殺人,他所面對的就是通過法院所執行的最爲嚴厲的刑事判決,而如果張琪即便不死,那麼如果追究林峯的責任,那麼林峯所面對的,則是誤傷,即便不會有嚴重的牢獄之災,那麼繼續做警察這個職業,或許也只能是夢想。
這件事,張琪的處理,不僅僅讓林峯得以解脫,更是讓張琪得到了一個難得的朋友,兄弟,一個讓張琪絕對不會後悔的理由。
俗話說,紙是包不住火的,張琪前些日子所發生的事蹟,當然通過了各種小道消息流傳開來,而當張琪的事蹟被新聞媒體記者徹底發現的時候,警方自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所以他們也有意識的將公衆視線調轉到張琪的英勇事蹟方向,對他進行褒獎以及鼓勵,而並非去注意林峯所犯的錯誤,對於林峯的處罰決定,也只是一筆帶過罷了,畢竟家醜不可外揚,而這樣既滿足了記者的好奇心理,又能使張琪成爲公衆人物,讓他理所應當的成爲了一名英勇正義的平民英雄。
二十幾年都是默默無聞,始終扮演着世間小角色的張琪,忽然被曝光在了閃光燈下,無數的市民眼球都在關注這他,甚至不少記者因爲打探不到張琪而苦惱。
這種變化,是張琪他不曾想象的,他沒有想象到因爲自己這根本就是意外的英雄救美,弄得他變成家喻戶曉,甚至那些平日裏恨不得唾罵張琪,巴不得張琪搬離自己這片區域,好給自己帶來寧靜的那些張琪老屋所在的街道委員會大媽,都給張琪送來了一面錦旗來表揚張琪的所作所爲。
一時間,整個城市的報紙上面的頭條也皆是張琪的事蹟,什麼英雄少年勇鬥歹徒,昔日中考狀元文武皆備等等報紙的頭條猶如鋪天蓋地一般的出現。
而也就是這個時候,警局以及市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領到幾乎是不約而同的來到醫院探望張琪的病情,並帶來了慰問的禮品,而警局更是爲張琪在醫院的小型會議室裏面給他專門開了一個嘉獎會,會上正式將見義勇爲好市民的稱號送給了張琪,並且當場獎勵張琪兩萬元作爲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