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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便是夫妻又如何?他捨得把錢花在外面那些小妖精身上,卻不捨得給她。
她起初也跟他鬧過的,但是能怎麼樣呢?就算多給一點也不足以她揮霍。
鬧的大了,憑着沈子豪現在的地位,若是一紙離婚書丟給她,她能得到什麼好處?
還不是一分錢也拿不到嗎?
沒有錢,她怎麼炒股?怎麼打麻將?她的那些名牌包包,大牌衣服,還有……她小情人的一切花銷……
這些……都要從哪裏來?
怎麼辦?難道真的要按照林少辰的意思,把路宅所有權轉給寧煙嗎?
可那樣的話,她徹底就失去了對林少辰的牽制,到時候……宅子的餘款花完了,她又要怎麼辦?
而林少辰答應給的股份又能兌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