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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洗了個澡,然後又用酒精擦了擦傷口,我選擇了報警。既然李老道是個逃犯,來到這村裏面了,自然得有警察來收拾他。
他們來給我錄了口供,覺得這傢伙是個危險瘋子,留不得。果斷呼叫支援,鎮上派出所抽調警力,開始在村裏面排查。
可惜,李老道這混蛋躲進了深山裏面去,在村子裏面是找不到的。於是,他們留了幾個便衣,在這裏負責蹲點。
從這一點來說,咱得給警察叔叔點贊,實事求是的說,他們很辛苦。白天黑夜的蹲守,就等着李老道露頭。
可惜,蹲了兩天,實在太艱苦,又找不着人。他們只留了一個人,那人還住在我家,美名曰對我的保護!
當然,我不認爲自己需要保護,更加需要保護的是麥花兒纔對。但這留下來的傢伙是個男的,咱總不能讓他住到麥花兒家去吧?
思前想後,我決定把麥花兒接到我家來住。
俺娘自然是滿口反對,不讓蛇女進家門。免得晦氣,那丫頭是個掃把星,跟誰捱得近禍害誰?
沒招兒,俺孃的脾氣我太理解了,只好求助於那留下的警察。他叫陳標,比我大了幾歲,住在我家,混熟了,我就叫他陳哥。
我把自己的想法給他說了,陳哥是很贊同的。他去勸俺娘,出於安全,也是爲了儘快抓住李老道,這是必要的。當然,俺娘要是擔心的話,麥花兒住俺家的喫住費,跟他一樣,從活動經費裏面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