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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特別迷戀乾媽最初一個星期裏,我不想回家,因爲姍姍白天都在學校裏,晚上又不能過多地折騰她,媚姨也不能隨便去碰,只有豔姨,但豔姨的晚上活動很多,經常要陪領導或者去主持晚會什麼的。
姍姍來電話問我,我推託說公司事務多,好在乾媽常攆我回去,姍姍就愛我陪她。
但沒幾天,林叔叔來電話了,他很鄭重在要我回去商量一個事情。
我心裏忐忑不安,不知是好事是壞事。回到家,林叔叔在那裏等着我了,他這麼鄭重地對我,好像很少的,就是以前我隨阿東從部隊剛到他家,他也沒這麼鄭重過,那都是很隨便的。
他告訴我說,有一個任務需要我去做,就是本市一個較大的黑幫,一直來強買強賣,而且他們所經營的娛樂歌舞廳長期出售毒品、搖頭丸、進行色情活動,最近一件省電視臺一個記者來暗拍被打了個半死,好些人上訪反映到中央等部門了,上面已經引起了重視,政府也決心要踹掉這股黑勢力。但是所掌握的證據不夠,需要一個人去做臥底。
因以前我給林叔叔開車時,市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的領導認識我,他們對機靈、身手好且有一定意志力的我印象很深,馬上就想到我了。
於是他們找到林叔叔提出想要我去做臥底。當林叔叔告訴他們我是他未來的女婿時,他們很遺憾,但後來又極力動員林叔叔讓我去做。交許諾事成之後就讓我到市裏的一個區的公安局去掛副局長,一年後轉正,你想想,一個人二十三四歲(我履歷表上的年齡)就做了公安局的副局長,那將是一個很高的起點。
林叔叔很想他的女婿比他更出色,他也知道我在這個位子上憑能力一定會做得很順利。
但這是個危險的任務。誘人的條件,使得林叔叔考慮了好幾天,但他還是要親自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