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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我可是國安局的,比警察搞一個檔次,我們是穿便衣的警察,可以隨身帶着這個呢。”
上官櫻說完給林峯眨巴下眼睛,往自己包包裏摸了摸。
“什麼東西?”
“不告訴你,走了啦,你說好了要請我喫飯的,正好有些事情我要問問你的,是關於你們公司的。
你有義務配合我的調查取證,這是你行使公民的義務喲。”
“義務?你是不是我也有權利呢?”
“當然有了。”
“好,我決定行使我公民的權利,不請你喫飯,這個行嗎?”
“切,小氣鬼,當然不行了,現在你是姐夫,我是小姨子,不是權利和義務行使。”
林峯很無奈,怎麼這個小姨子比田樂還無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