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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看熱鬧的人見我這樣一個見義勇爲的青年一下子抓到兩個小偷,均拍手稱快,紛紛鼓掌歡迎。
“這些小偷太可惡了,快把他們送去派出所!”有人大聲喊。
“對,送去派出所!”另一個人大聲附和道。
我受到大家的鼓舞,回過頭,對跪在地上的男人冷冷地說:“你是自己去派出所自首,還是跟我們一起去受刑?”
說這話時,我有點心虛,因爲,我剛在兩千多公里的地方,將一個小平頭的脖子扭斷,說不準,那裏警察說不準正在四處通緝我,我去警察局不等於是自投羅網嗎?
“大哥,不……”男青年剛張開嘴說話,便停了下來,睜大眼睛看着我,問道:“你……你是李向陽?”
“他怎麼會認識我?”我皺了一下眉頭。
仔細一瞅,才發現這兩個人居然是當年我被騙到刀疤那裏,行竊時,負責監視我們那羣小扒手那兩個大男孩——
他的手腕被我扭脫臼,趴在地上無法動彈那個男青年的綽號叫張三,持匕首被我丟翻,向我跪地求饒那傢伙的綽號叫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