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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過中秋,天氣忽的涼了下來。早起出屋,付聞歌只穿着襯衫和制服,於晨風之中竟是感到些寒意。退回房間從箱子裏翻出件皮夾克,套上之後頓時溫暖了許多。
夾克是舊的,穿了三年。這是付君愷從南京帶來的,當時他穿着還大一截,現在剛剛好。三年的時光,少年成長爲青年,眉眼卻是更俊秀,身板也更結實。
他往飯桌邊一坐,便聽白翰興叫到:“媽!我也想要件付哥哥這樣的夾克,穿着真精神。”
孫寶婷皺皺眉:“頭年兒才做的新夾襖和棉服,這會兒又要買夾克,你爸不會答應的。”
“夾襖和棉服太土氣了,穿着在身上來回咣噹。”白翰興嘟起嘴,結果頭上立馬捱了親哥一記,“媽!哥打我頭!”
白翰辰不屑道:“那是你沒長出穿衣服的身板,甭怪衣服。”
他今天才把夾襖穿上就聽弟弟說土氣,自是要找回點面子。
“我帶你去買。”付聞歌小聲跟白翰興咬耳朵。
“甭慣着他。”喝着粥,白翰辰的眼神兒不時往付聞歌那邊飄過去。確實是人靠衣裝,平日裏付聞歌穿着制服,一副學生像,看不出有什麼特別。今天穿上夾克,裹出精瘦的腰身,人顯得特別精神。
孫寶婷瞧在眼裏,旁敲側擊道:“天氣涼了,翰辰,你也該換西服了,羊毛呢子的多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