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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議,要查出呂怡芳離開之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或許能夠從他(她)那裏得到更重要的線索。
專案組的人分成多個小組,在整個南川市內,進行走訪排查。他們認定,這可能是一起有預謀的作案。
但是也有人認爲,她是被人見財起義,或者是見色起義。呂怡芳開着奔馳,人又長得漂亮,很有可能被別人盯上了。
而且盯上她的人,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這纔在案發之後,對她進行毀容。
警方的兩種說法,相持不下,因此局長下令,從兩個角度入手。一組配合當地警方,對附近一些可疑線索進行排查,另一組就在南川市展開調查。
顧秋聽到這個消息,非常同情呂怡芳的遭遇。可他想不明白,本來好好的一個人,爲什麼要突然離開?
這一點,他一直沒有搞清楚。
按理說,呂怡芳有房有車,老朱給她的錢不少,爲什麼還要離家出走?
當初她留給老朱的信,顧秋看了。
呂怡芳說厭倦了這種生活,她要離開一段時間。到底是一段時間?還是永遠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