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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報書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爸媽對他賊摳,別的小孩一天還有個二毛五毛的零花錢,他一分都沒有。更新最快別人喫辣條,他饞着。別人玩卡片,他瞅着。別人聖誕節買那種兩塊錢一個大禮包,他只能一邊哭一邊自閉。
某天他終於沒忍住,偷了後桌小胖子放在桌上的一片辣條喫。辣條可真香,可惜他還沒喫完呢,就被小胖子逮住以“小偷”的罪名拉到了辦公室。老師叫來了家長,把他□□成小偷苗子,回家後又少不了一頓胖揍。
打那之後他心裏就有了個概念,凡是動了別人的東西,無論大小,都算“偷”,而“偷”是極其嚴重、會招致山崩地裂後果的罪行,萬萬觸犯不得。
等這事過去差不多有兩個月,有一天下午第一節 課上課前,班主任出現在了班級門口,身邊跟着哭啼啼的小胖子,倆人一塊往韓報書這邊瞅。韓報書當時就有一種不好的預感,果然,下一秒班主任就沉着臉衝他招手了。
“韓報書,你出來。”
韓報書那時候十分瘦小,像個小雞崽,哆哆嗦嗦去了辦公室。
原來是小胖子新買的豪華三層鉛筆盒丟了,怎麼找都找不到,聯想到韓報書偷喫辣條的犯罪史,再加上前天韓報書剛抒發過對那個鉛筆盒的讚美,小胖子認準了是韓報書拿的。
韓報書印象最深刻的是這一幕:
他懵懵地說那個鉛筆盒真不是他拿的,班主任卻冷笑一聲,一臉不屑一顧,“你趕緊拿出來,不是你還能是誰?”
真,靈魂拷問。可惜韓報書只知道不是自己,不知道還能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