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蠻荒中的運動鞋 (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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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罹說的皮鞋是鞋面帶皮質的鞋子,不是那種西裝領帶配皮鞋的那個皮鞋,畢竟還得穿着鞋子狩獵,不太適合,就像穿皮鞋不能打籃球一個道理,鞋子再好看但首要的還是的合適。
樣式方面,一些運動鞋的樣式就十分適合,比如籃球鞋,它本來就是爲了劇烈運動而設計的,包裹性也好。
羅罹之所以想到製作皮質鞋,是因爲他們實在有太多的恐龍皮了。
恐龍皮粗超厚實,用來做皮裙的話根本不合適。
所以大量的恐龍皮都浪費掉了,收藏起來吧佔位置,扔掉的話似乎又有些可惜。
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當然將恐龍皮製作成運動鞋,也不僅僅是做出個外觀就行,它的本質是動物皮,雖然粗糙厚實,但裏面還是有油脂的。
不處理的話,可以想象,穿着它的皮膚恐怕會出現各種問題,鞋子的保質期恐怕也不長久,容易有味道,腐爛。
這就涉及到了一個傳統工藝,制皮,又或者說皮革工藝。
羅罹首先去查了查怎麼將動物皮製作成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