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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謙知道對方愁,他自己也發愁,但也只能說:“行,李叔,你退租的時候把東西都收走吧。”
明謙十八歲那年,他父母出去旅遊,結果遇上了海難,留給了明謙一套房子和一個商鋪,以及四十萬的存款。
商鋪和房子加起來每個月要還接近一萬的貸款,原本還有輛車,被明謙折價賣給了親戚,勉強沒貼多少錢的還完了車貸。
四十萬看起來挺多,實際上明謙大學四年,就一共要還四十多萬的貸款。
明謙從大一開始就一直在兼職,寒暑假從來沒出去玩過,大二進了學長在學校裏搞的工作室,每個月穩定能有四千多的收入。
原本以爲畢業之後能找到不錯的工作,肩上的擔子和壓力能小很多,結果他畢業後的第一年,入職的三家公司倒閉,手裏錢沒掙多少,倒是學會了安慰老闆。
商鋪也不容易租出去,原本商鋪的位子很不錯,以前他父母在的時候,租出去每個月的收入不僅能打平貸款,還能掙個三四千。
現在不行了,他住的區重新做了規劃,有了一條專門的美食街和商場,街邊小店不再喫香,外加店面老舊又小,旁邊還是家成人用品店,於是租金一降再降,好不容易租出去,結果好幾次都是不到一年就關門。
這次租給李叔,還是明謙在中介那掛了半年才租出去。
結果李叔也要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