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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飛搬出燕山水泥場的棚戶區後,就被顏紅安排在了酒店中。 ()
如果他沒有把那張銀行卡還給顏紅,而沈銀冰又沒有因爲喫醋,而把金卡密碼修改的話,他絕不會找房子,而是早就搬進五星級酒店去住了。
有錢不花,死了白搭——這是高飛的消費信條。
“就在公司附近的,得讓我想想。”
把高飛當做是恩人看待的老王,爲感激他都恨不得以身相許了,好不容易能幫他辦點事,自然是得十分用心的。
高飛倒是無所謂:“其實也不是太急,等有這方面的消息再說也不遲。”
“哎,還別說,我還真想到一個好地方!”
老王忽然一拍大腿,嚷道:“就在我家不遠的北園大街上衚衕內,有一個印刷工作室,我今早上班時路過那兒,還看到招租啓事來着。是二樓,環境、交通都不錯,價格也便宜,每個月才八百塊錢,外帶免費洗澡的。不過唯一不便的是,是合租房。”
高飛倒是不介意:“八百塊錢,也算可以了。合租房沒問題,反正我就單身一人,只要有張窗就行。嘿嘿,要是運氣好的話,也許能和美女合租呢。”
老王很下賤的笑着點頭:“固所願爾——高班,你既然不在乎,那咱們這就去看看?我怕去晚了,會被別人住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