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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麻子點頭:“是,你以爲帶着這些東西咱能去的了嗎?”
也是,兵荒馬亂的,若帶着這些財寶,估計走不了多遠就會連人都沒了。可,藏這地方,還不知啥時才能回來取呢,唉,沒錢想發財,這發財了又擔心小命。還不如赤條條地呢,反正光棍一根,沒人稀罕。
我在三麻子的貼身指揮下,把十四份財寶分別藏在了墳地的十四個地方,有的是埋在樹下,有的是埋在草皮地下,還有三四份直接藏進塌陷的枯墳裏。
這些地方,一般沒人會發現,即使有盜墓賊,也不會鑽進塌陷的破墳洞裏挖掘。
剩下最後那一份是二十五塊大洋,三麻子揣了十五個,給了我十個。
對於這次分贓,我比較滿意,起碼比上次強多了。另外,我還多了個心眼,一旦我和他在路上走散,我會想方設法返回來‘挖寶’,反正不能讓死麻子獨吞。
這一切都辦妥後,我們又來到墳地邊緣的灌木叢後,守着那兩具喘氣的死屍歇息了一會。三麻子仰頭瞅瞅太陽,估摸着大約上午八九點鐘了,便指示我把捉到的那隻野狸子抱過來,然後去崗子上窺望過路的行人。
因爲按往年的經驗推算,“活閻王”的嗣子會在中午十二點前趕到,這個時候去路上窺探雖然有點早,但防患於未然嘛,萬一漏過去,那我倆將會面臨一場暴風驟雨式的大追殺。
“一切都要算計到別人前面”,這是三麻子的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