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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司空少君,今年7歲,A市商業大學附屬高中的插班生,眼下是高三暑假期間。順便,我沒有那些中二小說裏男角的莫名其妙超能力,是非常普通的正常人類男生,除了歲到6歲有6年脫離正常會的黑歷史。
我原本有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家庭,父母都是白手起家的貿易商,經過打拼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意不錯,家裏也很和睦。可是,我歲那年突遭鉅變,父母遭到某個該死的欺詐師的詐騙欠下鉅額債務,把一切財產抵押進去都不夠。
我父母向法庭起訴那個欺詐師,然而A市法庭的審判結果卻是那個欺詐師無罪。這並非法官和警方貪贓枉法,而是因爲那個欺詐師是「非暴力犯罪」高手。
所謂「非暴力犯罪」,簡單說就是不使用暴力或者不把暴力作爲要手段的犯罪行爲。「非暴力犯罪」似乎沒有「暴力犯罪」那麼血腥,其實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有時會更大,還更容易利用法律的盲點逃避罪責甚至顛倒黑白。
我父母的案例就是個好例子,明明是他們遭到那個狗孃養的欺詐師的欺騙,卻因爲對方利用法律的空子用詭計騙他們簽下暗藏圈套同,使法庭難以定罪。
我的父親無法接受如此結果,他一時衝動在沒和親戚朋友商量的情況下採取極端行動,帶着平時護身的手槍深夜闖進那個欺詐師的住所把那個騙子爆頭。到家中後,恢復理智的他和我母親萬念俱灰,在家裏澆上汽油點火自焚。
本來,我父母打算帶上我一同上路。但是在最後,他們不忍心讓當時年幼的我一起去死,就在點火前把我趕了出去,要我跑得越遠越好。事出突然,那時只有歲的我嚇得拚命跑遠,過神來的時候已經身處於不知何處的陌生街道。
當時,與我家關係最親密的小姨(我母親妹妹)白京香和姨父知道我家出事之後和其他親朋好友一起到處找我。然而,他們一直找不到我,因爲我流落街頭的時候被一個魔鬼帶走了。那個魔鬼就是黑蟒,「蛇族」裏地位僅次幫的大頭目。
「蛇族」原本活躍在東南亞金三角,後來改頭換面搬到A市。這黑幫表面從事法貿易,實際專幹地下色情行業和違禁藥品等非法勾當,組織嚴密彷彿一個犯罪王國。成員喜歡以蛇作爲紋身標誌,小頭目以上的成員能得到各種蛇名作爲諢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