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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羣聞言,一口氣沒喘上來,直接厥過去了。
林易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不是恐怖主義,是科學實驗,其餘的等我律師來再說吧。”他油鹽不進,明顯一副老油條的模樣。
美國警察聞言爆了句粗話,重重將筆錄摔在桌上,摔門出去。
林易有律師嗎?在今天之前,他是沒有的。
但好比燕大的總有兩個華清好友,哈佛學生的手機通訊錄裏,總有那麼一兩個斯坦福學生。
林易通過朋友,聯繫了一位斯坦福的法律系副教授,請他出面處理這件事。
這位法律系副教授來得很快,不到一個小時,一個西裝革履的高大男子就拎着包走進了警察局,後面還跟着一個熟人。
“我是尼克.布朗,林易先生的律師,我現在要求見我的當事人。”尼克將自己的律師執照遞給了桌子後面的警察。
警察接過律師執照,瞥了一眼,“你知道你當事人犯了什麼罪嗎?”
“警察先生,我鄭重提醒您,我的當事人並沒有被法庭宣判有罪,所以請您注意您的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