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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鄭尋千隻是單純的不喜歡他,冷酷地拒絕,他只會傷心難過,甚至自責,卻不會產生怨懟。鄭尋千沒有義務接受他,這點道理,他是懂的。
他恨的是鄭尋千仗着他的喜歡恣意妄爲,對他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害他深陷泥潭尊嚴掃地。
“我當初已經丟過一次人了,”景添垂着視線,說得很小聲,“因爲那次經歷,我纔想要改變自己。這兩年時間裏我付出了那麼多努力,結果卻沒有任何變化。他讓我覺得自己很失敗。”
“怎麼會,”楊悅趕緊安慰他,“你很成功啊,他現在多喜歡你啊!”
景添聞言,表情卻沒有改變。
鄭尋千看起來,確實像是喜歡他的。他對他付出關心,給予幫助和陪伴,與他牽手、擁抱、接吻、乃至更進一步。可他唯獨不願開口承認。
他說過那麼多次的“你喜歡我”,卻從未說過哪怕一次“我喜歡你”。
那些屬於過去的、令景添傷感的回憶洶湧地湧入大腦,把不久前發生的事都擠在了角落。
那些美好經歷,景添依舊記得,只是感覺沒那麼真切了。
要怎麼證明鄭尋千這段時間的種種不是當初的變本加厲?失憶前後,不過短短几個小時,鄭尋千憑什麼改變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