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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不會溫柔,只是對象不是她。
楊明嵐其實早發現屈洪濤有一個求而不得的女人,她開始也有過不甘,有過屈辱,甚至還想去打掉腹中的胎兒。
那時候快七個月了,她站在醫院門口,想着大不了一屍兩命,然而某一瞬間,肚子突然奇蹟般動了一下,裏面有個小生命在踢她。
楊明嵐哭了,她撫摸着自己的肚子,到底還是轉頭離開了醫院。
那時父母尚在,她還有庇佑的港灣,她回家哭訴,她要和屈洪濤離婚獨自撫養她的孩子。
只是父親呵斥了她:“你和他的結合不是你們個人的事,是兩家公司的事。這件事不許再提!”
母親也語重心長勸她:“七個月了,打掉孩子你自己也危險,再說洪濤不是還沒付諸實踐,等你把孩子生下來,他的心也許就回家了呢?男人這種生物,是調/教出來的。”
楊明嵐屈服了,她開始相信母親的那個安慰——只要屈洪濤沒有真正出軌,他就有回頭的一天。
所以那天起,她裝作不知,維持着家庭相安無事的假象。
可她是個人,活生生的人,她會生氣,也會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