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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禎啞然,一時不好向既醉解釋這種血腥的刑罰,倒是展昭若有所思,今日官家在早朝時提出來的凌遲刑罰,第一刀竟然是要用在內侍身上嗎?
趙禎沒有糊弄既醉,只是試探性地說了些鞭屍分屍之類的話,見既醉臉上只有好奇沒有驚懼,才鬆了一口氣,把凌遲之刑講解給既醉聽。
凌遲之刑雖然早有記載,卻是從未入過朝廷處罰犯人的常刑,趙禎少時讀書便對這種將人百千刀活剮的私刑有些獵奇的印象深刻,那時從未想過有用上的一天,直到這些日子聽聞了各地人祭之事,昨日從既醉這兒得了靈感,考慮了很久,今天早朝時便對文武百官提出了此事。
將活人殺死用於祭拜鬼神,此等暴行各地屢禁不止,量刑太輕,代價太低。趙禎決定新立法案,舉凡行人祭者,自主事者以下全部處凌遲酷刑,也就是俗稱的活剮,分別以十刀剮死,百刀剮死,千刀剮死,爲刑罰輕重,以暴行制止暴行,此爲趙禎對百姓的“仁”。
當時早朝上一片寂靜無聲,連包拯這個一貫主張重刑的人都久久不言。
俗話說殺人不過頭點地,指的就是官府處刑以斬首爲極刑,就像前些日子斬首的陳世美,雖然死前遭遇了極大的震驚和惶恐,叫嚷得聲嘶力竭,可刀子落下,眼睛一閉,人也就沒了。所謂凌遲便是千刀萬剮,這令單純的死刑本身附加了極大的痛苦,也遠比斬首示衆更具威懾性。
既醉聽着,不時點點頭,但想了想,還是說道:“陛下既然想用凌遲來震懾人祭之事,就不要用在其他的事上,否則後世濫用酷刑,豈不是要把陛下的名聲帶累了。”
趙禎很是遺憾,又覺得娘子貼心爲他考慮,有些勉爲其難地點點頭,決定事後把郭槐燒掉,骨灰揚掉,也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