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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十四年,南康王病逝,其嫡子繼承魯國公爵位,在吳岱與潘有芳之間,與潘有芳走得更近,致使滿裕錢莊逐漸從吳岱手裏,轉到了潘有芳手裏,也是這一年,劉廷之被調任代州做轉運使,因爲其輕易瞧不上人的傲慢本性,他曾擅自想動滿裕錢莊的生意,魯國公與潘有芳怎會放任他動了自己的財路?
爲了拿捏住劉廷之,他們頗費了一些力氣才查清楚滅黃案有異,到正元十五年才釐清此案的原委,但他們並不聲張,而是令當時的代州知州以此事要挾劉廷之,要他這個轉運使爲他們的利益行方便。
吳岱不滿魯國公使手段讓潘有芳接手滿裕錢莊,暗自探得此事的關鍵人證,卻因到底還與他們在一條船上,並未發作。
所謂關鍵的人證,就是當年追隨劉廷之到過蓉江府,也剿過起義軍的親信。
“劉廷之已經被關入御史臺大獄裏了……”
國公府中,魯國公端起茶碗又放下,轉過頭見潘有芳坐在那兒出神,“立譽!”
“啊?”
潘有芳後知後覺,抬起頭,見魯國公神情不快,他道,“國公爺,他的事兒咱們幫不了,畢竟鐵證都握在蔣先明手裏了。”
“立譽,你別忘了,他平日裏與你走得近,滿裕錢莊的事他也知道不少!”魯國公有些坐不住,起身來回踱步,“再說那蔣先明,此事指不定又是孟雲獻故意推給他去查的,你也知道蔣先明這個人,他是個死腦筋,又受官家器重,之前咱們就知道他在查滿裕錢莊的暗賬,吳岱得了癲病,代州的那幫官員被處置了,這件事就沒下文,但這並不代表,他蔣先明就放棄查下去了!”
“劉廷之犯的是死罪,按大齊律,他家中要男兒被流放,而女子充入教坊司,但我已經將他的幼子藏住,這消息,應該已經送去御史臺大獄裏了,他應該知道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