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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警察在一一審訊混混之後,最後央求李良把光頭給放了。
在胖警官站着的情況下審訊了案情之後,他決定把現場的人都帶回去收監。
從始至終,李良都沒有看到胖警察正義過一次,每一次都是草草了事,壓根就是在拖延時間。
李良何嘗不是在拖延時間,等待着胖警察的後臺過來,一網打盡。
李良憑藉着他的殺人護照,別說是一個小小的警察隊長,就是警察局的分局長,他也不看在眼裏。
國安是什麼?那可是相當於明朝錦衣衛,清朝的血滴子,民國時期的軍統,可是牛逼的存在。
在胖警察慢動作的拖延了一個小時之後,從外邊衝進來四十個全副武裝的警察,警察都端着槍支,向李良這邊火速趕來。
警察這次帶頭的人便是胖警察的表舅,就是胖警察口中的後臺,警察局的副局長,孫顯。
孫縣顯首先衝了進來,裏面的那個胖警察可是他的搖錢樹,可不能丟。
胖警察聽到外邊有動靜,他轉過頭一看,黑壓壓的跑進來四十幾個警察,他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