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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去看童瑤。她笑道:“一共買個兩百塊的吧。”
我朝那位警察遞過去七百塊錢,“買兩百塊的東西,存五百在這裏。”
“你先登記,寫下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警察對我說。
我很快就填好了,那位警察隨即將一個塑料籃子放到了我面前,“這是兩百塊的東西,你看看。”
我頓時驚訝:裏面只有五瓶礦泉水,五盒方便麪,兩根火腿腸,然後還有少量的小包裝零食。頓時感覺到這地方真黑,比我們醫院黑多了。不過我也很理解,這樣的地方不賺錢還有啥地方賺錢?頓時明白了童瑤爲什麼讓我只買兩百塊的東西的緣故了,她是不想讓我當這個冤大頭。
“最多可以買多少東西?”我問那位警察。
“五百。”警察回答說。於是我又朝他遞過去三百塊錢,“那就五百吧。小喫多一點。”
於是那位警察又開始往塑料籃子裏面扔東西。現在我看了才覺得順眼了。
隨後童瑤帶着我繼續朝裏面走去,在穿過一棟建築物後便看到了正在執勤的武警。我這才知道,這纔是真正關押待審犯人的地方。
童瑤拿出警官證遞給了其中的一位武警,說了句:“我給王所長聯繫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