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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問我:“馮笑,你相信我們人有靈魂嗎?”
我搖頭道:“不相信。我是醫生,是徹底的唯物主義者。你想想,如果人真的有靈魂的話,千百年來死了那麼多的人,豈不是地球上都充滿了靈魂了?人是動物,高等動物,死了後身體變成泥土,靈魂也就隨風飄散而消失了。我也就不再存在。什麼靈魂轉世,什麼靈魂永存的說法都是騙人的。所以詩語啊,我們好好過好自己的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你說是不是?”
她說:“不,我相信靈魂是存在的。”
我詫異地問她道:“爲什麼這樣說?”
“其實靈和魂不是一回事情的。靈,spirit的意義很廣,可表明氣息,breath,氣,air風,wind或精力,strength。它也指方向或方面,side。概括來說,靈主要是指非物質的生命本質,包括無血肉之體的靈界之物,比如神、天使、魔鬼或邪靈等。還有就是有血肉之體的人那裏面非物質的要素,element,靈性或靈命。也包括人的性格或特徵,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現,所以靈也被認爲是怒氣或者膽量。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靈。正如風雖是眼不能見,但借其表現卻可知其存在。同樣的,靈雖是眼不能見,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內在靈命的各種外在表現來證明。而人有靈的最大證據,莫過於人能進到靈界與靈溝通。所以聖經說神是靈,只有在靈里人才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禱告。信徒與神的相交也必須透過人的靈與神的靈之間的相交。魂的意義卻很廣,普遍上是指內在的自我,theinnerself。對人而言,魂是有情感的,例如會有對食物的慾望、會悲傷、會愁苦、會契合相愛,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例如會知道、會想念、會說話。對神而言,它包含了神的愛、聖潔、憤怒及信實等。我們一個完整的人是由靈、魂、身體三部分組成的,這下你明白了吧?”她說道,其中還夾雜着英文。
雖然以前我聽說過從國外回來的人喜歡這樣一邊說着漢語一邊夾雜着英文,但是今天我還是第一次親耳聽見。不過我對她剛纔的那番話很奇怪,“詩語,你怎麼會相信那些東西?而且好像你還認真研究過似的。”
“因爲我是基督徒啊。我信基督教的。”她笑着說。
“我對那樣的東西不感興趣。當然,我也不反對別人有宗教信仰。”我說。心裏卻在想道:也不知道基督教的教義是什麼,怎麼把西方國家的信徒們教得那麼開放啊?比如我身旁的這個女孩子,她不也一樣的開放嗎?
“馮笑,其實我多麼希望你也能夠相信上帝啊。這樣的話可能我們就有共同語言了。”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