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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嶺賣山貨,不會直接去市場擺攤,那效果太差,甚至還有麻煩。他帶着各式樣品,直接去縣城各單位搞“集團銷售”。
在華國,把貨物銷售給公家,從來是最賺錢的門道。因爲賣的是零售價,但賣貨的規模卻相當於批發。雖然可能少不了打點一些,但那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了。
安嶺想做的這些,這個時代專門有個詞形容,叫“投機倒把”。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投機倒把”還是刑法的一條罪名。
安嶺這樣做,實際上是在挑戰這個時代的秩序。
進縣城市,安嶺第一步是找的同學。同樣有考上大學或沒考上大學的同學啊,而且同學中也不缺所謂的官二代。
進城不久的安嶺,就喜歡上了這個時代,因爲但凡安嶺找到的人,都非常樂意幫忙。至於安嶺說的那兩三百斤山貨,價值不過幾百塊錢甚至更低,大多數單位都表示願意購買。
譬如干菌子,百貨公司供銷社雖然有得賣,但價格非常高,安嶺直接從鄉下拿來的貨,價格只相當於百貨公司供銷社的百分之八十,買吧買吧,相當於給每個職工發幾塊錢福利。
這個年代,單位發福利可不敢發錢,但發點物資類的東西卻沒有任何問題。
安嶺的做法完全是後世的商業做法:第一步看樣貨籤合同交定金,第二步纔是按約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