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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嶺內心很興奮,寫作速度也非常快,且覺得非常有成就感。所以遇到餘纖纖這種人,他能有好話纔怪。
安嶺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是他覺得自己不是個簡單的竊賊,哪怕剽竊也極有創意,他把自己的這種剽竊行爲,定義爲“非簡單剽竊”。他實際上重點剽竊了別人的創意,文字上幾乎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他自己的。這樣寫出來的東西,已經成了安嶺自己的了。
非常有成就感,是因爲安嶺爲自己找到了一條快速積累資金的路。
當他只剽竊別人的創意或故事概要的時候,他的前面,已經是一條金光閃閃的大道。此時的港臺,哪怕是武俠小說,也是千字50元港幣以上,一部30萬字的小說,在香港發報紙連載,但可獲得15000元港幣,如果再出版,版稅會更高。
雖然他覺得自己是“非簡單剽竊”,但對於音樂,他就只能“照本宣科”了。音樂的歌詞雖然安嶺也能改,但改動後的效果未必有原版的好。好在此次安嶺也只是試水,他準備了20首音樂作品,看能否在香港地盤上賣出。
安嶺做好了《感謝生活》,但並沒有馬上交到張紫琳手上,他要等到約定時間纔去交。這樣在老師眼裏纔是個正常人。
香港的事,20首音樂作品非常容易,他從教藝術的老師那裏要來線譜本,幾乎半個小時就能弄好一首歌。《警察故事》寫作的速度也不慢。夢境裏那些寫網絡小說的高手,一天寫兩三萬字,而且是在電腦上敲打。安嶺安心用筆寫,速度不比他們慢。而且還可以肯定地說,平均質量比網絡小說要高得多。
因爲要去香港撈金,安嶺終於把自己弄成了一臺鬧鐘一樣,發條上得滿滿,就嘀噠嘀噠向前走,沒個停頓。除晚上11點半到早晨7點半保證睡眠外,其餘時間都被他弄得滿滿的,而且上課時間還全部“一心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