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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費?我們已經給他漲了兩次了,一次漲到千字200,第二次漲到千字300,現在,我們已經把你朋友的稿費提到了千字500港幣。”
“這樣啊,那我問問,看我朋友有沒有興趣與華夏日報簽約。”樊興平這話說得實在。他還真不知安嶺會不會寫下一部小說。
“呵呵,那你就儘快問問吧。如果能夠簽約我們報社,我給你加薪。”羅總拍了拍樊興平的肩膀,滿足地離去了。
樊興平坐在座位上沒動。加薪?老闆,真對不起啊,我現在再怎麼說也是近千萬港幣身價的富翁了,以其一直幫《華夏日報》還不如幫自己啊。
所以本來還有點遲疑不知如何下筆的樊興平,在報社老闆這一打擾之下,頓時就定下了決心。事實上,他不辭職也不行。他不可能抱着8000餘萬的港幣還在那兒玩兼職。
而且,當三人離開龍南迴香港後,三人也進行了一次討論。那就是安嶺同時成立兩個公司,且兩個公司的投資完全一樣,各人佔的股份也完全一樣,不可能就是一個公平的意思,而更應該理解爲公平的競技臺。
也就是說,東方投資與安嶺藝術,雖然是朋友關係更同時也是競爭關係。
但是,就在樊興平寫完辭職信後,報社老闆的提示卻打開了他的思路。既然老闆的小說那麼好賣,要不,專門成立一家刊登類似於老闆寫的小說那種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