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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赴美,我是輕車熟路了,不過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紐約,其實我是想在洛杉機逗留一下看望小櫻的,可是我不知道該如何跟她提起,既然她沒有跟我聯繫,那還是先緩緩再說吧。
打定了主意,我沒有改簽機票,過了安檢,登上飛機,我欣賞起飛機上的空姐來。
大洋馬確實不是我的菜,雖然長相絕美、身材高挑,但相對來說我比較喜歡小鳥玲瓏型的,柔韌性好,老司機都懂,哈哈,當然,這也不妨礙我過過眼癮。
不過呢,再美的物事看多了也膩的慌,尤其是幾隻大洋馬雖然服務態度極佳,彬彬有禮,但能感覺得到,對於我們這種黃皮膚的人她們骨子裏有種歧視,所以我也懶得多事去碰軟釘子。
整個行程得有十五個小時,時間還是比較長的,精神必須要養足,早上起得早,又盯着大洋馬看了好久,眼睛就有些累了,索性閉上眼睛去休息。
正睡着,忽然聽到身後有一個人帶着驚訝的口吻低叫了一聲:“郭達斯坦森?”
我睡得不是太熟,立刻被驚醒,回過頭一看,好幾個人都圍了過來,拿着一些物品讓一個光頭簽名。
這個人我在電影裏見過,是個大人物,很有票房號召力,塊頭不小,電影裏的身手也很棒,不過電影嘛,娛樂娛樂而已,當不了真的,我沒有追星情結,所以未作理會,只不過那幾個老鄉就有些過分,人家很明顯不想被打擾,他們還是不識趣地去騷擾別人,難道不知道這樣很失禮很丟臉嗎?而且你丟的不僅僅是自己的臉,還有國家的臉啊,真是的。
一匹大洋馬看到這裏有騷動,幾步走了過來,用英文在說着什麼,我雖然聽不懂,但也明白意思是不要喧譁,話雖然說得客氣,但從眼神裏我還是看到了一絲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