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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忘年交好似忘記了那些狗屁倒竈的破事,路上嘰嘰咕咕的商量了起來搭夥計的事。
馬高盛說道:“老弟,你看這麼着,哥哥我不是吹啊!我這些年也不是白混的,外頭還算有些門路,下次有生意了我叫上你一起,咱們二八分賬怎麼樣?”
“二八?”陳默瞪着大眼珠子瞪着他:“馬哥,你別當我是瓜慫,兄弟年紀雖然小了些,但也不是沒做過生意。你這一張嘴的就二八,這不是讓我給你打工麼,你可有些不厚道了,要我說呀,爲了公平點,咱們五五怎麼樣?”
“老弟,話可不是這麼說的。”馬高盛巧舌如簧的解釋道:“你想呀,我要是不介紹生意,你不還得回去賣鞋麼!賣鞋一年能賺幾個錢?咱遠了不說,你就說說這趟生意怎麼樣?十萬塊少麼?”
陳默一撇嘴:“馬哥,這十萬塊的價錢,可是黃老闆自己說的,你當初只不過是一天給我四百塊而已,這可不能摻在一起說的。你說對不對呀,馬哥?”
這句馬哥,根本就是在將馬高盛的軍。
因爲裏面的意思就是再說,人家僱傭你,你再找到的我,完了一天才纔給我四百塊,心肝是不是太黑了。
這剛認識的,互相都不熟悉,這個價錢自然是無可厚非了,反正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但是要搭夥計了,你再這麼坑隊友,那就有些不厚道了。
這麼一擠兌,馬高盛臉上也有些掛不住了,咬了咬牙後他說道:“行,既然老弟咱們話都說到這了,那就五五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