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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老闆說道:“當初我們談好的價錢,是一天兩千塊,咱們一共出去了十七天,總共要給你三萬四千塊。”
三萬四千塊一出,陳默眼珠子都綠了,羨慕黃老闆是有錢的同時,也羨慕,馬高盛這行的價錢真的是太豐厚了。
其實呢,陳默根本不用羨慕,馬高盛跟玩古玩的人都差不多,都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喫三年的買賣。
他的行業,往小了說叫做冒險者,往大了說,叫職業冒險家。
這門職業呢,是接受人家的僱傭,進山,或者進入與世隔絕的地方,尋找塵封已久的珍稀物種或者礦藏。
說起來,這門職業跟趕山人差不多,但是他們沒有那種細水長流的理念,有的,只有金錢至上。
就是誰給錢,我就給誰幹活的規則。
說道這,黃老闆話鋒變了:“對了,當初你找到陳小弟的時候,是許諾他一天四百塊的吧?
你這次沒有出力,按說呢,我就是不付給你全款,你也說不出話來,反正你也收了我的一萬塊定金的拉。
可我是講信譽的人,扣除你一天六百塊,給陳小弟,你有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