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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李洋洋委屈喊冤抽泣的樣子,我可以斷定,她是被栽贓的。
李洋洋不被開除也就算了,還被調到了監獄管理局,這又是幾個意思?反常必妖。
因爲她幫我查屈大姐死因的事,李洋洋肯定是被栽贓的,可爲什麼不直接把我弄出去了事?
幸運的是,李洋洋身份特殊,她爸她媽都是有身份和地位的人,監獄方知道李洋洋懷疑屈大姐的死因,當李洋洋查起來,她們生怕這事會鬧大,就栽贓李洋洋找了個理由把李洋洋弄走,但是又懼怕得罪了李洋洋的父母,就把李洋洋掉到了監獄管理局做了個閒差。那個閒差可比在監獄裏做管教舒服多了,這樣一來,既把李洋洋弄出了監獄,也對李洋洋的父母也算是有了個交代。
我敢肯定,如果李洋洋是個沒背景的小姑娘,只怕面臨的,就是開除的結局了。
可爲什麼,不開除我呢?她們應該知道,是我讓李洋洋查的啊。
想了一會兒,實在想不出來。
我安慰洋洋道:“洋洋,別哭了,乖,去了那裏也是個好事,至少不用在這個陰暗無聊的地方窩着了。每天下班就回家,逛逛街的比什麼都開心呀。”
洋洋還是很委屈的哭着:“可是,那個手機我真的沒有拿進來。”
我撫摸洋洋的頭,說:“洋洋我相信你,這事情,你是被我連累了,如果我不讓你去幫忙查這些,你就不會被她們栽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