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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春芳和薛明媚還有那個拿着武器的高個子女人還有參與打架的都被帶走了,經過審問,得知,本來是一個無意的事件,開會後散會的時候薛明媚不小心踩了駱春芳的腳,駱春芳覺得薛明媚是故意的,直接就開打。
還好我們之前突擊檢查了宿舍,搜查出了一些兇器,但這個大個子女人還是偷偷的藏好了一把削尖了的長螺絲釘,大個子女人以前是排球隊的,因爲和隊友搶主力位置鬧不和把隊友從樓上推下去,犯故意傷害罪進了監獄,她是駱春芳的人,駱春芳因爲和薛明媚不和,本已經調離了之前的監室,但兩人在監區裏,漸漸的發展成了兩個幫派,一個是以駱春芳爲首的專門欺壓弱小從弱小者身上得到好處的幫派,一個就是以薛明媚爲帶頭的專門幫助弱小反抗的幫派。
這兩個派別互有摩擦,打架是經常的了。
只是監區裏可不管你們誰對誰錯,只要開打,兩邊都有責任,馬上全部拉去關了禁閉。
薛明媚,駱春芳,大個子女人,還有不少的參與鬥毆的骨幹全關了禁閉。
這件事影響並不是很大,畢竟沒有什麼受到嚴重傷的人。
報上了高層後,也是冷處理掉了,但是對於拿着兇器的大個子女犯人,則是受到了重罰。
只不過,經過這次鬥毆後,監區長特地囑咐我,駱春芳,薛明媚這些在會場上參與打架的人,一個都不許選拔成羣衆演員。
我覺得這樣子也好,都給她們一個教訓。
以前剛進來的時候,看到管教們打女犯,我還心疼,覺得暴力,覺得於心不忍,而現在,我只能說,對於不聽話的惡劣份子,只能說武力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武力制止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