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槍快?魔法快?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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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各種武器都是幾乎都是爲了有效的殺傷敵人,減少己方的損失而製造出來的,所以這些槍械的威力往往都會很強,精度會很高,射程也會相當的遠。
魔法雖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很強,但連直接可以殺死對手的魔法都會被列爲不可饒恕咒的行列不允許學習的魔法界來說,讓他們對上這種專門爲殺敵而製造出來的兵器就顯得有點太過‘稚嫩’了。
因爲槍械只要學上手就可以遠遠的一槍幹掉你,而魔法,你可能魔杖都沒能掏出了我的彈匣已經清空了。
因此,能在熱武器的偷襲下活下來的,估計也就只有鄧布利多這種魔法界最頂級的強者纔有可能。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爲實力達到一定程度的巫師對危險是有較強的感知的,而且他們一般都擁有一定的無仗亦或者無聲施法的能力,這會使得他們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過來不會被第一時間打掉。
只要不會被第一時間打掉,那以魔法的各種詭異能力,想要反殺一個持有普通槍械的普通人還是很簡單的。
但是,一般的小巫師就沒有這種能力了,如果沒有符籙,那他們面對被他們相當看不起的‘麻瓜’的輕武器,那跟普通人也不會有太大的區別。
但這個世界是沒有如果的,現在的問題就是幾乎所有的巫師都會隨身攜帶有符籙,所以葉風想試試一個‘普通人’用巴雷特這種大殺器能夠不能幹掉一個擁有符籙的三年級小巫師。
於是,在羅恩拒絕之後葉風接着誘惑道:“我可以承諾絕對不使用魔法,也不會瞄準防禦的弱點攻擊,而且只要你贏了,你想喫什麼,我就給你做什麼,一個星期。”
說這話的時候,葉風豎起了一根手指頭。